再婚家庭宅基地拆迁,继女却不分给我补偿,这合理吗?
(资料图)
2002年,张女士与爱人和其女儿重组家庭,成为幸福的三口之家。张女士的婆婆患有糖尿病多年,自己的爱人在退休后也患有糖尿病还伴随脑梗结,多年来,张女士尽心尽力的照顾着一家老小的日常起居。几年后,继女结婚成家,随后育有一个男孩,这个小外孙也是由张女士一手带到上幼儿园。
2021年,张女士爱人的老宅按照户籍拆迁,原本在拆迁利益中有张女士的份额,结果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之后,丈夫便因病离世。这下家中为了拆迁安置补偿的问题闹开了,当张女士再次看到安置房购房协议的时候发现,自己的安置面积竟然没有了,一气之下,张女士将继女告上法庭。
现在生活窘迫的张女士,一个人在外边租房居住,生活来源全靠几个小姑子来资助,自己的身体也不是很好,还要经常到医院看病,万般无奈之下,张女士找到“帮传承”的专业律师寻求帮助,她的困扰该如何解决呢?让我们看看律师怎么说。
在听完张女士的陈述后,律师表示,若想分割拆迁安置利益,首先要考虑财产的来源。张女士在咨询中也强调了,该宅基地是爱人的老宅拆迁,那么老宅是否还涉及其他继承人,需要了解清楚。
依据目前的情况,在拆迁之后,由于丈夫离世,在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,张女士和婆婆以及继女都是丈夫财产的合法继承人,在拆迁公司有备案的情况下,一家人可以就丈夫的份额进行法定继承。
律师提示,需要注意的是,房子在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时候,法院是不能够处理房屋的实际分割的,张女士现在只能够退而求其次先解决自己的居住问题,待房子有了房产证之后再进行共有物的分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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